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如何赔付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以各种运输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失的,保险人承担保险金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一、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特征
1、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是运输途中的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是,国家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物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的物品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物品等,不能参加货物运输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方,必须是对保险财产有利害关系的法人,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或者承运人。
3、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一般是以一次航程或运程来计算的。
4、保险货物的运输方式,包括海洋船舶运输、陆上铁路或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两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通常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包括附设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通常是有关外资进口、出口、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引进设备、外汇贷款、补偿贸易、中外合资经营等的涉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二)货除了可以按照适用范围划分之外,我们还可以一句运输方式来划分,物运输保险合同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为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水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邮包保险合同和联合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以上五类保险责任范围有的是相同的,基本保障火灾以及其他灾害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但是,由于运输方式、工具不同遭受危险的可能性也不相同,所以条款上根据各处的特点又分别有具体的规定。
三、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赔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
对于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是,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普通财产保险仅负责被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以及为避免损失扩大采取施救、保护等措施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时候,被保险人要向保险人申请索赔,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如果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自愿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的,在发生货物的毁损、灭失等保险事故时,得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